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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聘任方法
实验室设课题负责人7名,由个人申请,经实验室"聘任及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由实验室主任聘任。
(二) 聘任标准(以下任一条)
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批准(上岗)的长江学者;
申请时研究经费在50万元以上者;
(三) 任期待遇
配给实验场地及办公用房。首次进入实验室配给启动经费10万元(其中含公共实验室设备使用费3万元),有权支配启动基金及科研经费的使用。有权自主聘请和解聘课题组成员,一般课题组成员总人数不得超过6人。承担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研究经费100万元以上的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可在8人以内。
(四) 考核
年度考核:每年度满的最后一个月,由课题负责人提交年度研究进展报告,内容包括:科研成果、预期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
聘任期考核:以3年为一聘任期,3年期满时应提前1个月提交任期总结报告。内容包括:科研成果、经费使用情况、自我评价聘任期成效,提出未来的研究发展策略等。
聘任期满达到考核评估指标继续聘任,未达到考核指标不再聘任,并不再享受实验室待遇(场地、办公用房、经费等)
(五) 考核评估指标
课题负责人聘任期满,其课题组获得以下成果:
1. 在国外SCI收录期刊上发表研究性论文不少于3篇;
2. 获国家级成果或者广东省科技进步成果(省级成果为一等奖);
3. 获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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