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下载中心
返回

 

 
1.入室申请表
2.开放课题合同书
3.开放课题申请表
4.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眼科视觉科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一、 开放课题
     以我国常见致盲眼病的发病机理和防治作为主要研究方向,发挥实验室综合发展优势,形成一批切实解决临床常见性、难治性致盲眼病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究课题和成果。设有开放课题的暂时有:
1 家族性青光眼致病基因筛查、发病机理及治疗研究。采用SNP基因芯片、干细胞方法、酵母双杂交以及时空特异性打靶等实验技术,结合分子遗传学经典研究方法来研究青光眼的发病机制。负责人:葛坚教授。
2 角膜病防治系列研究。1)蚕蚀性角膜溃疡发病机制;2)基因转染角膜内皮细胞移植的实验研究;3)强效免疫抑制剂FK506新剂型的研发;4)角膜碱烧伤的基因治疗。 负责人:陈家祺教授。
3 葡萄膜炎发生机制及其防治的研究。 采用先进的分子生物学、免疫学方法探讨葡萄膜炎的发生机制、预防和治疗,特别是探讨利用前房相关免疫偏离预防葡萄膜炎的可能性和可行性。负责人:杨培增教授。
4 眼表疾病的发病机制研究。 应用细胞培养、蛋白质及基因检测、动物实验和临床实验等方法研究眼表疾病的机理。负责人:刘祖国教授。要求申请人发表SCI论文一篇以上,获发明专利1项以上。
5 玻璃体视网膜疾病研究。 1)利用细胞培养、分子生物学、神经生物学等方法研究人类视网膜前体干细胞,进行鉴定与扩增,并研究其功能。2)增殖性玻璃体视网膜病变(PVR)的防治研究。探讨PVR的发生以及手术后复发的高危因素,发生机理和治疗对策。负责人:唐仕波教授。
6 近视眼的发病机制研究。1)应用功能基因组学和蛋白质组学的技术和方法研究近视眼发生过程基因和蛋白表达的差异;2)灵长类动物近视眼发病机理;3)灵长类动物视皮质调控近视机理。负责人:曾骏文、葛坚教授。
7 组织工程化板层生物角膜的构建与干细胞研究:该研究受国家“十五”科技攻关计划、863及广州科技创业有限公司横向合作研究资金支持,研究目的是在现有研究基础上,将“组织工程化板层生物角膜”研制成有临床研究批文和生产证书的可用于人体角膜移植的医疗器械 。具体技术内容包括:(1)确定构建生物角膜的生产工艺流程和关键技术参数;(2)根据新构建生物材料特点,建立针对新材料的移植手术方法和术后处理原则。要求合作者具有熟练的细胞培养技术,特别欢迎具有角膜手术技术和干细胞研究基础的科研人员参与该研究。负责人:王智崇教授。
8 高度近视或先天性眼球震颤基因定位与克隆研究:在本实验室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收集高度近视或先天性眼球震颤大家系,采用全基因组扫描连锁定位技术,确定基因位点;进而应用核酸序列分析技术筛查确定致病基因。负责人:张清炯教授。
三、开放课题申请细则
1.开放对象
   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科研工作者均可在计划指南范围内提出申请,副高级以上科技人员和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可直接申请, 其它人员申请需由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推荐,所有申请均需经所在单位同意。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批准,可取得本实验室基金资助。
  上述人员自带课题和经费来室进行研究,申请经学术委员会主任与实验室主任研究批准后,可在规定时间到实验室工作,共享仪器设备条件,但应照章缴纳必需的有关费用。
校内人员也可申请,但批准的课题数低于总数1/3。
2. 基金申请程序
   每年1月在实验室网页(www.zocophlab.com)发布课题指南。常年接受申请。申请批准的周期约为1个月。
   申请者按指南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将填好的开放实验室课题申请表格一式三份寄到中山眼科中心眼科视觉科学重点实验室(申请书格式附后)。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根据项目的意义、学术价值和创新情况对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开放课题项目,获得通过的项目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及实验室主任签署批准意见后通知申请者。批准课题申请者应在1个月内启动。对获准项目签定项目任务合同书,获批准者一律为本室客座研究人员。
   申请者填报好课题计划任务合同书后及时寄回,由实验室主任复核后正式执行,批准期限为2年。如需延长,需根据业绩报实验室主任审批,延长时间不超过1年。研究任务必须在我室完成。
3、 基金使用与管理
(1)实行年度资助基金,课题资助以一年为单位,每年资助经费数额在5-10万元之间,具体资助金额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经费由视觉科学实验室和课题组各提供50%作为课题实验研究及生活补助费用。其中生活补助费用不超过资助总额的30%。一年以上的课题,将根据进展情况及学术委员会年度审核意见,批准下一年度经费数量。但一般不超过2年。 课题执行过程中,如须改变或推迟计划,应征得本实验室同意。
(2)实验室课题基金的开支包括以下几方面:
  1)资助和课题有关的科研费用(包括材料费、测试费、专用小型仪器及设备购置费等)。
  2)学术活动费,包括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科学考察、科研、评审及鉴定费用。
  3)科研人员的科研津贴、补差工资、加班费、差旅费等。
  4)客座研究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和生活补贴等,标准按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5)使用开放实验室内公共设施、大型设备应交纳的运行费、折旧费等。
(3)基金按课题分别进行核算,每年末应与年度进展报告同时进行结算,结余可跨年度使用。课题结束时经费节余由课题负责人掌握用于其他研究,因故中止课题所余经费如数上缴实验室。
(4)开放基金需建立开放课题经费本,由课题负责人审批使用。
四、 工作评价及成果管理
 (1) 所有实验室开放课题,每年必须提交研究计划进展报告,根据课题性质和进展,提交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阶段小结。
 (2) 课题结束后,应于三个月内结题,必须向实验室提交如下资料用于归档:
  1)项目任务合同书。
  2)项目总结报告。
  3)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
  4)有关课题研究的相关的原始材料、技术档案及资料的清单目录,500字的研究论文摘要一式两份。
 (3) 实验室开放课题每半年必须公开汇报研究进展,实验室主任经常检查课题进展及执行情况,发现完不成计划或方案有问题时有权暂时终止、调整或取消项目及基金资助。
 (4) 取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并在本实验室完成的研究成果,归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发表论文时应共同署名,本实验室一般为第一或并列第一署名单位,并必须在成果申报材料内封或论文首页页角注明为本室开放课题项目或受到本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本实验室的正式署名为: 中山眼科中心,中山大学眼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广州,510060 英文署名为:State Key Laboratory of Ophthalmology,Zhongshan Ophthalmic Center,Sun Yat-sen University,Guangzhou, 510060 ,China)
 (5)利用开放课题经费以本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在SCI检索的杂志上发表论文者,按眼科中心有关奖励规定执行,再次申请课题时,将优先考虑。
五、申请书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前应 副研究员 邮编:510060
  广东省广州市先烈南路54号
  中山大学眼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电话:020-87330490
传真:020-87331350
E-mail:gaoqy@hotmail.com
网址:www.zocophlab.com

Copyright©2003-2007 中山眼科中心眼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版权所有